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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东道西:人情与“法”

胡亚非

 

  下班回家的路上,手机响了起来。我赶紧关上车上的录放机;我正听着朋友推荐的一本好书:普利策奖得主、爱尔兰裔美国作家Frank McCourt写的Angela’s Ashes。

  “Sugar,你到图书馆了吗?”是我先生。我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都经过我们镇上的公立图书馆,人称The Town Library。

  “快了。什么事?”我问。

  “忘了早上我跟你说,要问他们一个问题了?”先生耐心地启发我,因为我爱忘事儿。

  “噢,是《莎乐特之网》那个带子的事。想起来了。你要我怎么说?再跟我说一遍。”我最怕帮人办事。因为不是自己的事,所以没有创意可言,也就是说没有现场发挥的余地,办起来像完成任务,乾巴巴的,一点也不“享受”。

  《莎乐特之网》这件事,虽然是我们家的事,却实际上不是我的事。大概两个多月前,先生带四岁的女儿去他姐姐家过周末。他姐姐家在缅因州,离我们有三个半小时的车程。《莎乐特之网》是根据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E.B.White的同名小说Charlotte’s Web一书改编并拍摄的电影,讲的是一只小蜘蛛和一头小猪之间的友谊和小蜘蛛怎样以自己的智慧帮助小猪战胜被人屠宰的厄运的故事。我们从图书馆借了录像带,女儿百看不厌,所以就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先生姐姐的儿子,女儿的小表哥,四年前发现得了脑瘤。全家人都一直在为他寻医求药、四处奔忙、忧心如焚。先生上次带女儿去,也是为了看看侄子,给姐姐帮帮忙。他们带回来的消息不好:侄子的脑瘤还在长,并且长在不再好动手术的地方(可怜他小小年纪,已经动过三、四次开颅手术了)。大概是一心在侄子身上,先生回来的时候把图书馆的录像带忘在姐姐家了。他们刚回来不久,录像带就到期了。我问先生是否可以给姐姐打个电话,请她在家里找一找,找到了寄回来。先生说,在这种时候,他不愿打电话麻烦姐姐一家。姐姐已经有足够令她担忧的事了。我一听,觉得先生说得对,就没有再问这件事。

  前几天,先生通过电脑在图书馆的查询网上查一本书,发现《莎乐特之网》因为过期太久,每天的罚款加起来已经不少了。先生说,这样罚下去,我们不如乾脆就当那盘带丢了,赔整盘带的钱算了。我说,这样也好,以后有机会找到拿回来,我们也算买了一盘带。

  电话里,先生“指示”我:“你就实话实说啊。”他说我只要跟图书馆员解释一下发生的事,说我们愿按丢失赔钱。再问问他们,以后书拿回来了,能不能再还回来。

  “你愿说么?”先生知道我是个快性子的人,凡事愿简单不愿复杂。比如,眼前这件事,照我的意思按丢失赔了钱就算了,还管以后做什么?不过,我了解先生的脾气:什么事总喜欢按自己的想法试一试,他的口头语是:You never know…… 这不,他又来了:“You never know;They might be perfectly willing to do so。”

  我说:“好吧,我试试。”

  挂断了电话没多久,图书馆就到了。我走到还书台前,静静地站在那里,等着里面的那位中年女图书馆员处理完手上的事。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她停下手里的活,微笑着问我。

  “我是来赔钱的。”我带有歉意地开始了我的叙说。最后,还有点不好意思地问出了先生要我问的问题。

  我“讲故事”的时候,她很熟练地把我们的借书记录从电脑里调了出来,边听我的“故事”边看记录。

  我刚讲完,就听见她“辟里啪啦”地在键盘上敲了几下,然后说:“这样好了,我把你《莎乐特之网》的过期记录抹掉,再重新给你续借几周。或许,几周以后你们姐姐那边情况会有好转。”最后,她还拍了拍我在柜台上摆弄车钥匙的手,说:“让我们为那个男孩祈祷。”

  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没有想到过期那么长时间的带子还能破例地给续借。我由衷地谢了那为图书馆员,就急急地回家“报功”去了。其实,这里面并没有我什么功劳;我不过是照先生说的,实话实说了一回而已。更好的是,我的“故事”还有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没过几天,我们就收到了先生姐姐寄来的录像带。显然,他们在家里看到了,知道那是我女儿的,就寄还给我们了。当然,The Town Library也很快就收到了我们这一次按期归还的带子。

   无巧不成书。过了两三个星期,又有一件类似的事发生。不过,这次事情不是发生The Town Library,而是发生在周围的中国人自己开办的一个中文图书馆。这个图书馆每周只在星期日开放一次,一次只开放两小时。在图书馆值班的人都是义工,我以前也在这里做过义工,觉得为中国人做点事挺好的。后来有了孩子,忙了起来,就不做了。最近,中文图书馆的新规定是:借书必在两周内归还,否则罚款。那天,我有几本书在那个图书馆开放的星期天到期,可我们星期五就要出远门渡周末,星期天显然赶不回来还书。我就想,罚款就交款吧。

  等我们渡周末回来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去图书馆还书。我心里是准备好了要交款的,可手从提包里往外拿著书,嘴里却不由自主地解释了起来:我上周五就出门了,知道书过了期,也没法还,因为图书馆周五不开门啊。这款罚得冤枉。要是咱们能在外面放一个还书箱,读者可以不等到开门的那两个小时,而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来还书就好了。

  你看,我不但禁不住解释了自己为什么不能按期还书,还顺便提了建议。这都是事先没有准备的。这就是我说的,我办自己的事经常突发奇想、现场发挥的意思。

  哈,我这一奇想、这一发挥不得了;我碰到的反应令我啼笑皆非。

  当时在图书馆做义工至少有四个人。两个坐在桌后,两个站在桌后那两个身后。我的话音未落,那四个便七嘴八舌了起来:

  “你不能来还书是你的问题!”

  “规矩是规矩。过期了就得罚款,有什么好解释的!”

  “不就那几个钱么?大家都有工作,又不是拿不出来。”

  还有一个说得更让我打了个冷颤:“这里的人又不是听不懂中文,用得着说英文么?”

  Jesus Chirst Holy Saint Joseph!(那两天听Angela’s Ashes,满耳朵都是这个感叹句。)我说那些话的时候,大概一不留神冒出一两句英文来,不知怎么得罪了这个(照我一个朋友后来的说法,那是触犯了自卑者的自尊心)。苍天在上,神明有眼:我绝不是故意说英文的,他们哪里知道我每天在家这英文是说得出来也得说,说不出来也得说,说得清楚也得说,说不清楚也得说,所以“恶习难改”;哪里有他们那样的奢侈,可以用自己最拿手的语言尽情地表达自己。

  最后那个说得更绝了:“嗨,中国人哪,就是不守法,总拿着人情卖乖。还是美国人守法啊。你去The Town Library试试,看人家美国人怎么办。”

  我什么也没说,赶紧交了钱,连找钱也没要,就逃之夭夭了。